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4月9日   点击人次: 124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函〔2024〕159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2024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学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2024年度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各学院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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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毕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居班级前8%),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

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可直接推荐,不受2%名额限制。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报教育厅认定。

(一)评选流程

1.班级推荐。班级在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各学院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料之前,应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资格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学校出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正式文件,将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学院名额不再递补。

3.省级认定。省教育厅对各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证书。

4.撤销条件。已获得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四、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填写《学校2024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学校2024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须加盖学院公章,表式见附件1、3)。

2.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并通过公示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格式规范,各项不得空缺。

3.各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推荐的2名(电力工程学院3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各学院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同步报送其所获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还需提供毕业生本人照片2-3张,画面主题突出、画质清晰,大小不超过10MB。获评者后期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4.以上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文档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6:00前报送招生就业处李君老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扩大宣传影响。各学院须在学院官网、公众号宣传,院内醒目位

置(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获评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学校针对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4.强化责任监督。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学校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监督,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275028  62275256

举报邮箱:2582231173@qq.com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学校2024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学校2024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4.学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