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1月28日   点击人次: 97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和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4号)、《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及《关于做好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范围所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学校2020届、2021届困难毕业生。

(二)补贴范围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4.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6.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原则上应于2020年3月底前发放到位,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郑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经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申报(2020届毕业生于即日起至2月21日,2021届毕业生于8月3日至9月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将不再进行审核比对。注:省外生源毕业生、以及省内因困难资质时间取得较新系统更新不及时等原因系统校验审核不通过的才进行线下人工审核。此类毕业生的个人申报基本信息仍要先通过系统填报,然后在系统中下载《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好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集中于2020年2月26日上午10:00前送交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并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集中交由郑州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二)系统审核(2020届毕业生于2月24日至28日,2021届毕业生于9月7日至1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由人社部门以学校为单元提取申报信息并按困难类别分别发送有关职能部门;省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标记校验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

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应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系统申报过程,个人需要上传材料:不同的申请类别需要上传的材料不同,是系统已经配置好的,请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的图片材料,拍照要尽可能清晰,不要上传没有实质文字或数字内容的证件封皮等图片,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学籍证明材料,比如有效期内的学生证;二是困难资质材料,比如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合同;低保证或最新低保金领取待遇凭证;残疾人证;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三是证明家庭父子、母子等存在抚养关系的直系家庭亲属关系户籍材料,比如户口本首页(显示户主),个人本页(显示家庭关系)。

(三)人工审核2020届毕业生从即日起至2月26日上午10:00,2021届毕业生从8月3日起至9月25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招生就业处进行人工审核。逾期提交申报信息,学校将不再受理。

相关学院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人工初审,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招生就业处对学院人工初审、学校复核通过的,要在系统上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集中提交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提交资料(2020届毕业生从即日起至2月26日上午10:00,2021届毕业生从8月3日起至9月25日)。

1.系统校验审核通过的,且公示无异议。只需提供学校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学校自留1份,学校提交郑州市人社局1份。原件由学校线上审核查询校验。

2.人工审核通过的,且公示无异议。除需提供学校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之外,还需提供相应已上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学校自留1份,学校提交当地人社局1份。原件由学校线下人工审核查询校验。

(五)汇总审核并公示(2020届毕业生从3月9日至25日(具体以郑州市人社部门通知为准),2021届毕业生从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郑州市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向学校及时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招生就业处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要隐藏个人身份证号码出生月日号段,困难类别统一以代码标识。

(六)及时拨付资金(2020届毕业生3月底前,2021届毕业生10月底前)。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1.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激活的资金发放程序。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激活的不影响资金发放,但提取时需要先到发卡银行进行账户激活才能正常提取。

2.河南籍学生社会保障卡办理程序。按照政策要求,本次求职创业补贴全部发放至学生个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请确认本人是否持有社会保障卡。如持有社保卡,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无需个人填写;如未持有社保卡,可通过“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www.ha.12333.gov.cn)、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河南人社”APP中社保卡申领模块进行线上申领,也可到参保地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申领(窗口地址可在支付宝或微信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栏目查询)。

3.非河南籍学生,未在河南省参保,且不符合申领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学生办理程序。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进行判断,该类人员可在系统中自行录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学院负责通知各个班级,并向毕业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学院要运用多种渠道加强补贴政策及申领发放工作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学生公告,帮助其顺利申领。

(二)各学院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务必是取得学校正式学籍毕业生(休学或留级、且已申请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提倡但暂未禁止,请尽可能确定自己求职创业意愿或是继续升学的意愿,申请过程中有个人诚信承诺)。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三)各相关学院应将2020届、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分别于2020年4月10日前、11月10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照省人社厅等6部门印发的豫人社〔2019〕5号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四)2020届申领发放时间与流程(一定要关注申请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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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2019年起,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已经统一通过系统申报、办理和查询。特别是2020年,正好赶上春节假期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间紧、任务重,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切实做好申领发放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办理时限,增加透明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

一要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处做好补贴政策的公告和宣传推介工作。各学院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二要加强协作。为确保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全面落实,采取信息系统比对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就业处负责做好学校2020届、2021届困难毕业生申报的审核、汇总和公示工作;各学院负责通知符合条件毕业生及时完成个人申报,并集中完成包括人工纸质材料在内的初审工作。

三要规范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特别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补尽补。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初审和学院内公示,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提高工作效率。招生就业处确保资料及时准确上报和补贴资金在要求时限内发放到位。

四要严明纪律。学院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院会同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违反规定,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挤占补贴资金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学校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本通知从2020年起执行,其他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学院要将具体经办辅导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月3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吴景川老师处!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办公室:办公楼309室  张老师  电话:13526580609

招生就业处:学生中心112室  吴老师  电话:13949035180

附件:

1.《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校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学校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4.《2020届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答》

5.《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月28日